進行工傷認定的程序1、申報工傷事故(1)企業應從工傷發生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2)工傷職工或其親屬應從工傷發生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申請時間可延長到30日。(3)工傷職工本人或其家屬沒有可能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的,可由本企業工會組織職工提出申請。(4)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申請須經企業簽字后報送;如果企業不簽字,工傷職工或其家屬可以直接報送。2、認定工傷(1)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接到企業的工傷報告和職工的工傷待遇申請后,應進行調查取證,在7日內作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特殊情況,可延長到30日;(2)認定工傷需要提供以下資料:a、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b、指定的醫療機構初次醫治工傷診斷書或職業病診斷書,屬于輕傷無需到醫院醫治的,由企業醫生開具工傷診斷書;c、企業的工傷報告或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職工的申請進行調查的工傷報告。(3)書面通知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和申請人。二、不服工傷認定結論怎么辦工傷職工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可以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房產確權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浦東新區買賣合同法律訴訟程序怎么走
常見勞動合同糾紛:1、單位不和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2、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3、單位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發放工資;4、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后而拒付加班工資;5、單位任性的辭退勞動者而拒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6、單位既不安排勞動者休年休假也不支付勞動者年休假工資報酬。《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浦東新區買賣合同法律訴訟程序怎么走人民法院的離婚調解即人民法院對已受理的離婚案件,依法律程序進行的調解工作。
租房合同的糾紛:1、租金支付糾紛這是房地產租賃中常見的糾紛。出現租金支付糾紛后大致會出現三種處理方法:(1)租賃雙方協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時付清租金,要么房東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賃合同的其他方面。(2)比前一種情況更進一步,在解決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時,租賃雙方還就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問題,在分清責任的前提下一并解決,并繼續履行租賃合同。(3)解除租賃合同。這主要是租賃雙方失去繼續履行合同的基礎,或由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訴從而終止租賃關系。2、損害賠償糾紛房地產租賃關系中的損害賠償糾紛同其他法律關系中的損害賠償一樣,主要是由侵權行為引起的,常見的有房屋損壞賠償、人身或財物損害賠償、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權益賠償等。
欠條沒寫還款日期可以起訴。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屬于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不影響借條的效力,但是會影響到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如果還款沒有約定或者雖有約定但依然無法明確的,雖然借款人可以根據自己意愿隨時返還,但不等于借款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隨意拖延履行還款義務,而是應在出借人確定的合理期限內還款。債權人可以隨時主張權利,債務人可隨時履行義務,但不能超過訴訟時效20年的規定。房屋產權糾紛是指對房屋所有權的歸屬發生爭議而引起的糾紛。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自然人借款,沒有約定利息的視為無息,約定利息的才能判定為有息,另就目前規定,利息不能超過法定標準。泰州法律訴訟程序怎么走
遺產是指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浦東新區買賣合同法律訴訟程序怎么走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等的規定,現將我國關于涉外離婚訴訟的管轄權原則歸納如下:1.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華要求離婚的,應按我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境外要求離婚的,當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該法院依其國內法決定。3.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我國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5.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6.在海外結婚并定居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關于離婚適用法律的問題。我國《民法通則》一百四十七條規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根據這一規定,我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申請離婚,應按我國《婚姻法》的規定辦理;由外國法院受理的我國公民和外國人的離婚案件,按外國的法律規定辦理。浦東新區買賣合同法律訴訟程序怎么走